內(nèi)容: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購類別: | 競爭性談判 | 招標編號: | |
采購人: | 山丹縣人民檢察院 | 代理機構(gòu): | 張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山丹縣分中心 |
采購預算:(萬元) | 15 |
山丹縣人民檢察院辦公辦案設備采購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
張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山丹縣分中心受山丹縣人民檢察院的委托,擬對 山丹縣人民檢察院辦公辦案設備采購項目以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一、談判文件編號:SDJYB160819196
二、項目預算: 壹拾伍萬元整( ¥150000.00)
三、評標辦法:最低價成交法
四、采購項目內(nèi)容: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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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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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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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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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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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式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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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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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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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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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本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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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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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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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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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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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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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鼠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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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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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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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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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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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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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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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碼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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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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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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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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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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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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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機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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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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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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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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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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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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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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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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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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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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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架式 USB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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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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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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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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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體蓄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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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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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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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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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機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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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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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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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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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定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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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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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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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規(guī)格參數(shù)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五、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2.供應商必須具備本采購項目的生產(chǎn)或經(jīng)營范圍,具有有效期內(nèi)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gòu)代碼證(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或法人授權(quán)委托書(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被授權(quán)人身份證(原件);
3.供應商須提供所購主要產(chǎn)品生產(chǎn)廠家針對本項目的授權(quán)書(原件);
4.供應商須提供售后服務承諾函,設備發(fā)生故障后,具備 12小時內(nèi)進行維護的能力(詳見談判文件);
5.供應商須提供近期檢察機關出具的《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jié)果告知函》(原件);
6.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且上述條件須同時滿足。
六、談判文件獲取時間及地點及方式:
獲取時間: 2016年 8月 19日至 2016年 8月 23日上午 8:30--12:00時,下午 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
獲取地點:張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山丹縣分中心 404室(山丹縣市民大廳 4樓);
獲取方式:現(xiàn)場自行獲取
請準確登記投標人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等相關信息,如登記信息有誤,對其產(chǎn)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七、遞交談判響應性文件時間及地點:
2016年 8月 25日 14時 30分至 15時 00分在山丹縣市民大廳 4樓開標室遞交談判響應性文件。若逾期,采購方將拒絕接受。
八 、 談判時間及地點 :
談判時間: 2016年 8月 25日 15時 00分
談判地點:張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山丹縣分中心開標室
九、項目概況、用途、數(shù)量及技術(shù)要求:
項目概況及用途:該項目采購設備主要用于山丹縣人民檢察院辦公及辦案事宜。
采購數(shù)量及技術(shù)要求:采購辦公辦案設備 1套 (臺式電腦 10臺、筆記本電腦 6臺、筆記本包 6個、無線鼠標 6個、自動雙面打印機 3臺、數(shù)碼相機 1臺、鏡頭 1個、相機包 1個、 SD卡 1個、便攜式打印機 5臺、機架式 UPS主機 1臺、膠體蓄電池 16塊、電池機柜 1臺、車輛定位器 1臺),具體技術(shù)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十、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1.采購方:山丹縣人民檢察院
聯(lián)系人:蘆福林 電話: 13629364188
地址:山丹縣城市新區(qū)市民大廳西側(cè)
2.招標機構(gòu):張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山丹縣分中心
聯(lián)系人:陳祝新 電話: 0936-2915075
地址:山丹縣城市新區(qū)市民大廳四樓
張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山丹縣分中心
2016年 8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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